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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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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工作要点

来源:攀枝花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3-07-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市委确定的“服务业发展年”,市金融工作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攀枝花发展“两区三地一粮仓一门户”的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总体发展战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全面建设产业兴、城市美、万家和的幸福美好攀枝花提供金融支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聚焦中心工作,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一)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1.持续加大信贷投放规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更好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撬动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力争2023年全市净新增贷款130亿元以上,贷款规模突破1000亿元,存贷比超过70%。

  2.精准优化银行信贷结构。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以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为目标,推动普惠小微贷款、绿色低碳贷款、科技创新贷款和先进制造业贷款快速增长,通过优化信贷结构,使市场主体充分享受金融发展成果。

  3.做好重点企业上市培育。压实县(区)培育企业上市属地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和培育辅导,着力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推进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入库工作,力争2023年新增18户。推动东立科技、美利林钒钛、睿恩光电等重点培育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4.指导开展资本市场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路径,支持钒钛股份、安宁股份完成股票增发,指导攀钢集团和市属国企做好境内外债券发行,确保全市直接融资规模突破100亿元,进入全省第一梯队。

  5.提升地方金融服务质效。压实县(区)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引导地方金融组织立足主业、依法合规、差异化服务市场主体。

  6.促进优质金融资源回归。强化重大项目融资协调服务,以红格南矿、攀盐高速、“三结合”等重大项目,攀钢集团、龙蟒佰利联、安宁股份等大型企业为抓手,推动优质金融资源回归本地。

  (二)推动金融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

  7.增强金融服务普适性。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满足更多群体融资需求,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为市场主体增产增收创造良好的金融条件。

  8.扩大居民增收渠道。鼓励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打通更为便捷高效的投资渠道,强化政策引导宣传,针对性提升城乡居民理财服务质效,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

  9.促进县域金融协同发展。支持金融机构优化区域间金融资源分布,持续增加对薄弱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逐步缩小县(区)间存贷比差距,推动县(区)间金融要素均衡流动。

  10.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引导银行机构依托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整合运用,不断扩大供应链金融覆盖面和融资规模,确保全年供应链融资超30亿元。

  11.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延期降息等方式减费让利,督导地方金融组织落实惠企降费政策,多渠道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12.健全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研究出台市级层面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会同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和攀枝花银保监分局,争取省级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出台支持攀枝花市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专项金融政策。

  13.落实协作共富帮带责任。支持和帮助受扶对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指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立足自身条件,对受扶对象实施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和金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支持受扶对象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严守风险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4.持续压降银行不良贷款。支持银行机构加快不良贷款处置,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规模,通过压存量、控增量,确保全市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以内。

  15.支持重点银行处置风险。确保攀枝花农商银行实现风险救助金清零,实际不良贷款额压降至6亿元以内;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不良贷款率保持在5%以内。稳妥做好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包受让处置工作。

  16.重拳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强化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力度,持续压降案件发生率,提高存量案件销案率,争取年度考核走在全省前列。

  17.压降涉金交所产品规模。严格落实涉金交所(含伪金交所,下同)产品压降计划,稳步压降涉金交所产品存量,严防增量;重点指导涉成都金交所、四川金交所产品、伪金交所产品压降,确保压降质效。

  18.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邮储银行沟通对接,降低棚户区改造贷款利率,减少财政支出压力。指导国有企业依法合规融资,防范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

  19.稳定房产市场贷款投放。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并加大按揭贷款投放力度。强化“保交楼”金融服务,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三、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发展水平

  20.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争创绿色金融改革省级试点。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和地方实际,补短板、强优势,推动全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排名持续提升。

  21.做优做强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改革重组,新增1家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有序恢复全市融资担保能力。新设1家商业保理公司,丰富地方金融组织业态。

  22.金融支持重大战略实施。研究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等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数字金融。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和金融大数据服务水平。

  四、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机关建设效能

  23.抓牢抓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局机关支部党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支部、干部人才队伍和群团建设。贯彻执行“一岗双责”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全力推进“阳光金融·奋勇前行”党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和廉政家风建设,落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四风”问题自查整改,驰而不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及全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高价彩礼问题治理深化移风易俗、违规参与民间借贷专项整治工作。  

       25.守好守住意识形态工作底线。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金融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26.系统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实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地方金融行政审批为重点,提升机关法治水平,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引导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按照“一月一主题”普法要求,多元化做好宪法、涉金融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全局法治账图,督导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27.健全目标绩效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市金融工作局承接的省级目标考核任务,并结合地方实际,分解落实至各县(区),加快形成市、县(区)齐抓、部门共管良好工作格局。紧扣全年金融工作总目标,以日常管理、政务信息、重点工作为重点,建立局内目标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实干活力。

  28.高效统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保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全市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认真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民族团结、全民国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金融支持创业就业、质量强市、能源消费、水土保持等工作。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统计规定和统战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高效推动。

  29.全面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强执行、重反馈,抓好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厉行节约。筹划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增强综合能力。提升办文、办会和后勤保障能力,全面提高机关服务效能。

审核: 詹绿林   责任编辑: 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