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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负责“园保贷”政策

来源: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9-05-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园保贷”由财政和园区安排补偿金、园区企业缴纳互保金共同形成风险补偿资金池,风险补偿资金专户托管于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按照补偿金总额的一定倍数放大后对园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单个企业的单笔贷款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期限1年以内。风险补偿比例为合作银行、财政补偿金、园区补偿金按照50%25%25%比例分担。目前,米易白马工业园区、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和东区成功申报“园保贷”园区。

相关文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园保贷”促进融资增信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园区〔2015213号)